在今年的江苏新闻广播3·15《谁是问题车·请你来曝光》特别节目中,我们报道了徐州市民王女士购买了零跑牌新能源汽车后,随车附赠价值5000元的充电卡疑似被人盗用一事。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零跑汽车方面向记者表示,已经与车主协商一致,愿意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补偿。但3·15一过,零跑汽车却“变卦”了。
购车附赠5000元充电卡用不了
3·15临近厂家承诺补偿
2022年1月,徐州市民王女士一次订购了两辆零跑牌新能源汽车。因为等车周期过长,零跑汽车厂方承诺,王女士提车后,将获赠2张总价值为5000元的“云快充”平台充电卡。
2022年11月,王女士通过零跑汽车官方APP私信的形式收到了充电卡,之后却发现,充电卡用不了,王女士随后报了警。
(王女士和她的零跑汽车)
在此前的采访中,零跑汽车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经调查,2张充值卡的实际使用者是从“闲鱼”平台上购得充值卡账号密码,余额早已用完。厂方认为其购买行为合法有效,不会对王女士进行补偿。
(通过零跑APP发送的充电卡)
其间,王女士通过警方对2张充电卡进行过冻结,但零跑汽车却在未联系王女士的情况下通过充电平台对2张卡进行了解冻处理。虽然没有明说,但王女士认为,这是零跑方面在暗示,这5000元的充电卡是车主自己对外出售的。
但是,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零跑汽车厂家、徐州复兴苏宁广场店零跑门店负责人分别致电记者表示,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将对王女士的损失进行补偿。
“这笔电卡的问题是走了申请流程,由相关方进行了垫付。”零跑汽车客服人员告诉记者,随后,王女士购车的徐州复兴苏宁广场店零跑门店负责人张先生也向记者打来了电话,表示客户的问题已经解决。“我们给客户解决了,至于是怎么解决的,就不重要了。”
媒体报道事件后
零跑汽车“变卦”了
在江苏新闻广播3·15《谁是问题车·请你来曝光》特别节目中,我们对王女士的遭遇进行了报道,同时也对双方达成补偿意向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节目播出后,车主王女士的爱人张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3·15一过,零跑汽车方面反悔了,要求张先生与媒体协商,删除相关报道,否则谈好的5000元补偿就“不好处理”了。
(门店负责人要求张先生与记者协商 删除相关报道)
“3·15前已经跟他们沟通好了,补偿我5000元的电卡,或者是京东卡什么的,因为我们比较忙,当时就没有去店里。”张先生说,“但3·15一过,他们的原话就是,要求我们和媒体沟通,把新闻报道删掉。否则就不好处理,估计就是不赔的意思。”
3月16日,记者联系了零跑汽车徐州复兴苏宁广场店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将再向厂家反映,尽快解决车主的诉求。但直到2023年4月初,车主仍未收到任何答复。记者只能再次通过400电话向零跑汽车方面了解情况。
(此前 王女士夫妇在零跑门店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此时,客服人员的说法又变了,不再表示将由门店对车主损失进行赔付,反而不断暗示,是车主自己泄露了充电卡的账号密码。
“对于充电卡的实际使用人来说,他是通过闲鱼平台购买到的,我们不能限制他的使用。您可以跟购车人确认一下,发送充电卡的时间段,购车人的手机是否给到家人或者朋友去使用?”
而零跑汽车徐州复兴苏宁广场店负责人则坦言,就是因为媒体的报道,说好的赔偿“不赔了”。
“我们跟厂方沟通需要理由,能私下解决最好,但前提就是不要搞出这个新闻报道。你搞出这个报道,我就不好协调了,不好弄。”
律师观点:消费者可起诉要求履约
媒体是否介入不应成为补偿前提
对此,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赛认为,既然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零跑汽车已经承诺对车主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就应当履行双方达成的协议。
如果零跑汽车方面拒不履行承诺,消费者可以凭相关录音、即时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零跑汽车徐州复兴苏宁广场店)
那么,如果消费者和零跑汽车之间进行过约定,只要不将这一问题通过媒体公诸于众,消费者就能获得补偿,这样的约定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张赛表示:“零跑公司这个行为是一种对外销售行为,已经不是消费者和厂家之间封闭的法律关系了。媒体行使舆论监督权,很大程度不仅仅涉及到消费者本人和零跑汽车之间简单的关系,还可能涉及到不特定的很多人的利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实际上发挥的就是个案引申到其他问题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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