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在婚礼上嗨过头了
明明是气氛组去暖场
却非得搞些“破坏”
大尺度捉弄新人、伴娘
让人哭也不好、笑也不是
遇到这些恶俗婚闹
该怎么办?
婚闹中丈夫摔成十级伤残,如何维权?
虽说“历尽千帆归来仍是少年”是很多人的心愿,可身份的切换还是得注意场合、把控分寸,否则会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就像老公的几个发小,在我们的婚礼上往我们头上泼酱油、喷彩条,还要用胶带把老公缠到树上,人生大事居然闹得跟玩儿似的!
老公在推搡中摔倒导致小腿骨折并入院治疗,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出院后还要接受很长时间的复健,也无法立刻工作。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
根据你的描述,你老公的发小在嬉闹、相互推搡中导致你老公跌倒,并造成小腿骨折,因此你老公的发小是实际侵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你们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找到当时主动推搡的那个人,是他的行为造成了你老公受伤的直接后果。如果你老公的受伤后果是多人共同造成的,那么就构成共同侵权,应由所有侵权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提醒的是,在此过程中,你老公可能存在一定过失或者未尽注意义务的情况,因此可能也需要自担一定责任。
由于你的老公构成十级伤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你们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主张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还可要求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建议你先与他们协商赔偿事宜,如果你们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伴娘被撕扯衣服与调戏,该怎么办?
婚礼的意义之一莫过于新人以平等的姿态相敬相爱,并把这份可贵的情感传递给亲友。然而,没感染到嘉宾不说,有些男性亲友的行为却越发出格。
我的妹妹在给闺蜜做伴娘时,新郎的三名男性亲友以当地有“闹伴娘”的婚俗为由,将我的妹妹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他们不仅对她进行言语调戏,还往她的身上涂抹鸡蛋液,妹妹的衣服都被撕坏了。尽管新娘和新郎及时出现制止了该行为,但是妹妹的精神受到很大打击。请问这些人的行为违法了吗?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三名男性以婚闹为由,言语调戏伴娘,还试图脱衣进行猥亵,这种言行已超出婚闹界限,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猥亵他人将面临相应的行政拘留。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名男性实施了撕坏伴娘衣服的强制行为,使伴娘的精神也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如果经司法鉴定能够证明不法行为造成了伴娘精神抑郁,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三名男性还涉嫌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保安长时间拦截新人讨要彩头,能否投诉?
朋友结婚当天,出小区门时被保安索要1000元红包,否则不给开门。双方僵持了半个多小时,朋友为了赶吉时只得给了保安500元红包才被放行。不得不说,这真是一次别样的“爱的教育”:婚姻如同闯关,“抬杠”需要成本。
遇到婚礼讨个彩头,本无可厚非,可是作为掌握小区进出开门“权”的保安,这样做合法吗? 我们是否可以向物业投诉?
结婚时的讨喜、闹喜都应该建立在新人自愿的基础上。保安为索要红包拦车半小时之久,这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其在主观上并不是为了热闹,属于以“闹喜”的名义实施民事侵权,侵犯了他人的通行自由权,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保安以拒绝“放行”为要挟索要财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构成敲诈勒索,应该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你们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如果该保安是由物业公司直接聘请,你们事后还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向物业公司进行投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闹喜有度才能喜上加喜
祝福走心才能美美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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