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金店现“阔绰”买家 连买3天花430多万 抓起来了

2月25日中午十二点半,一名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子,走进哈尔滨市中央大街的一家金店。他行色匆匆进来之后,直接奔到了金条这个展销这个位置,跟店员沟通要购买这个金条和金如意。

一般顾客都是千挑万选,满意再付款。而这名男子并没有在展柜前仔细挑选款式,而是直接走到收银台付款。可以看到他进来之后,12点30分进入金店,(12点)32分就来刷卡了,他刷的第一笔就有50万的数额。在刷卡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是通过看手机才能知道密码,因为他刷的不是他本人的卡。

两分钟就消费五十万元的大客户,受到金店营业员的热情接待。而接下来的两天,这名超级VIP客户又多次光顾了这家金店。通过这种手段,他连续三天,共计刷卡34笔,消费了430余万元,购买黄金大约是接近20斤的黄金。

离开金店的时候,金店全体员工列队欢送,可是男子看都没看旁边的人一眼,直接推门而去。门开了,离开现场。所以能够看到他目的是非常明确的,就是为了消费。

男子在金店不同寻常的消费记录,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
本案的案发是由于金店收取了包含电信诈骗赃款的钱款之后,公安机关相应的专门反电诈部门,根据资金流转发现钱款走向之后,对金店账户进行了冻结。

侦查员通过调查走访、视频调取,确定在金店消费的男子孙某某有重大犯罪嫌疑,3月2日,将其抓捕到案。 - 办案民警:那你是怎么知道这笔完事之后,卡上有没有余额?
- 犯罪嫌疑人 孙某某:这卡给我,进五万,进十万,说你等电话,最后一笔告诉我,不进了,没有钱了,结账吧,是这么个意思。

孙某某交代,他在金店消费的银行卡是乔某某给他的,他买完黄金以后交给乔某某,乔某某再将黄金交给上线安排的人。通过购买黄金,两个人帮助某电诈团伙洗钱,从中获取利益。3月3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逮捕了孙某某和乔某某。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副主任 杨中原经本院审查,通过购买黄金,乔某某共计获利人民币1300元,孙某某获利人民币800元。我们审查认定是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件目前我们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后续进入诉讼程序依法提起公诉,获得相应的刑期。我们对于全链条都要进行打击,其他案件的侦查工作也都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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