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吴先生平时做一些小生意。3月14日,他不小心手滑,将准备打给客户的3.3万元打给了其他人。吴先生随即与对方取得联系,要求退款。对方转回2万元给吴先生,以当天转账限额为由,承诺剩下的1.3万元第二天再转,结果拖了一个月也没有还。
吴先生到对方家里找人无功而返,只得求助于当地警方。警方与对方联系,让他还钱,但是对方不但不还,还把电话设置黑名单、短信呼。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爱武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如果对方明知转错账,接收钱后拒不返还,就属于不当得利。吴先生可报警协调,证明是转错钱,收账人没有合法依据,属不当得利。如果对方拒不退还,吴先生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对方。起诉的前提是需要明确被告的姓名和身份信息。
吴先生表示,通过协商他没办法要回钱款,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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