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哈尔滨市民李晓彬一直很闹心,因为他在给新房办理进户的时候,开发商的做法让他难以接受。
这个就是我家房子,没有拿到钥匙,3月1日我去办理进户,他让我交3年的物业费,所以就没办成,非常气愤,我现在是有房子不能住。
李晓彬的房子在哈尔滨市道外区
我这是58平方米的,赔偿8700多元。
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应该赔偿李晓彬8700多元,可是,开发公司并没有拿出现金赔偿,而是想以物业费冲抵。
因为物业和宝宇是一家的,这个8000多元,按每年大概2700元的物业费给我顶3年,我同意顶一年,他说不行,必须得顶3年。
对于开发公司的做法,李晓彬不同意,这也导致他没有及时办理进户。
拿出一个合同让我们签字,我认为非常不合理的,有点儿强迫交易,我不签就不让我办理入户。
像我们挣的工资都比较低,我们在外边租房子没那么多钱,他把那钱扣下去,我装修房子,整不好都得向别人借钱。
业主赔偿是按照合同赔付的,如果有现金就都给业主了,现在是上面资金吃紧,我们也没有办法。
企业做了这个决定,营销这块也没有其他的办法,要不然就登记,然后跟李晓彬一样诉求的业主可以一起往上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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