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荆门凤凰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一纸诉状,将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小区业委员会反映,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长期占有业主共有用房用地,并且想永久占为己有,严重侵害到全体业主的利益。这是怎么回事呢?
2月20号上午,记者来到凤凰城小区了解情况,小区业委会主任张燕文告诉记者,他们这一任业委会于2022年7月成立。在2020年10月份,小区上一任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与开发商签订了《小区配套用房调整协议》,将小区物业用房、居委会用房、会所用房调整为2号楼101、105、109号房。
因为前期他们签协议的时候,因为他们前业主委员会给规划图我们看了的,然后就是说我们感觉到它这个协议肯定就是侵害业主权益。
张燕文等人感到不对劲:开发商早在2012年就将小区业主共有用房交付使用,怎么在时隔8年后,又要重新调整呢?他们多次奔走,从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门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取得小区规划的总平面图,果然发现蹊跷。这份规划图显示:小区7号楼底层为会所用房即业主娱乐用房,8号楼底层为居委会用房,6号楼底层为物业管理用房和公共厕所。
而原业委会和开发商通过签订《小区配套用房调整协议》,将坐落小区多处的物业用房、居委会用房、会所用房、公共厕所,整体打包,统统“装进”2号楼的101、105、109号房内,面积将大大缩水。同时,所谓的109号房,在小区规划总平面图上根本不存在,实际上也不存在。该楼各层结构均为“四梯八户”,房屋编号到108为止,哪里来的“109”号房?一旦这份协议生效,小区6、7、8号楼底层的业主共有用房,从此不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于是2021年10月,张燕文和另外一名业主,就此“调整协议”向东宝区人民法院起诉当时的业委会。法院审理认为,虽无证据证明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恶意串通,但未经法定程序,作出减少物业用房的决定,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判决撤销这份“调整协议”。虽然法院判决协议无效,但上述房屋仍一直处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占有状态,暂时还没租卖的就空着锁着。
这个7栋认定很清楚,是(会所)俱乐部,现在不知道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已经出租给第三方经营麻将馆。然后6栋的按照规划设计的是有卫生间和物业用房。但是卫生间、30个平米的卫生间我们也没看到。
同时,业主们发现,早在2015年,荆门市原城市管理执法局就对湖北锦宏置业有限公司的超建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凤凰城小区居委会用房,审批80平方,超建91平方。会所用房,规划审批120平方,超建46平方。处罚决定书中明确指出:居委会和会所均属公共设施,不得出售和改变使用功能。但是,眼下小区的现状却并非如此。
反正小区里面的话是基本上没有业主玩的空地方,要是下一点雨或者什么事的话,站的地方都没有,只能在屋里待着。
记者:后续的话我们跟物业包括开发商有没有过沟通?
我们一直在沟通,他现在是避而不见,你只要是说谈到这房子这些问题的话,他直接来都不来。
开发商跟第一届业委会都办了手续,具体的他们都没有通过我们。不和我见面,我不在荆门,他想处理那些(问题)跟开发商沟通,他这个东西都不是我们物业的,关键是也没有交给我们物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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