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昌市博学路“国贸凤凰原”小区
部分业主向新法治报反映
房屋交付后
开发商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为由
向业主收取570元的代办费
办好证需要一个月以上
事实上
业主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
只需支付80元的登记费用
且已实现“立等可取”
对此
该小区部分业主认为此项收费违规
系“霸王条款”
涉事开发商相关工作人员回应
开发商在放贷银行为按揭购房业主
办理了资金担保
如业主自行办好不动产权证后
不去银行办理他项权证转移登记手续
那么开发商就需要承担风险
业主:
开发商强收不动产权证代办费
不动产登记部门:
业主可自行办证
律师:
开发商有义务帮业主办证
来源:新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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