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默默(化名)去年3月向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保险”)购买了一份新冠确诊保险。但去年12月20日,自己“阳”了之后提供相应材料申请理赔,却遭到拒绝。
经多次协商,2月2日,对方表示可赔付,但需要签订一份“保密协议”。
该保险产品名为“疫情隔离津贴险升级版”,购买费用为116元,保期为一年,其中提到“新冠确诊保障金(含轻症)”为3万元。
去年12月底,默默确诊“阳”了之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并提交所需的证明材料。
▲众安保险的理赔说明。
▲拒赔的理赔通知书。
默默提到,自己的确诊机构是南宁市的一家公立二甲医院,符合合同约定。
2月2日,众安保险工作人员联系到默默,仍然表示拒赔,该申请不符合保险责任。不过可以协议赔付,最高3千元,但需要签保密协议。
默默对此表示质疑:“如果不符合条件,为什么要赔付3千元?我的保费才一百多元,这样保险公司不是亏了吗?”
2月13日,众安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保单条款中约定该保险产品保障的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默默的CT诊断结果并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没有相关影像学表现,所以此前给予了拒赔的意见。
此后提到的3千元属于通融赔付,是因为默默没有完全符合理赔标准,公司出于人性化考虑给出的方案。
▲合同条款。众安保险负责人供图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客户能补充新的材料证据,证明完全符合合同条款,可以赔付。”
▲理赔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广西分所吴小欢律师表示,
保险公司要求签订保密协议,若其中条款提到不再追责等一系列要求,具有强制性质,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投保人有权不接受,要求直接理赔。
律师建议,若赔付不成功,投保人可以将证据材料提供到银保监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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