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质疑:
幼儿园故意拖延发布涨价通知
蔡女士说,2月3日,幼儿园发出交费通知,她发现今年春季学期的保教费涨了800元,但幼儿园事先并未与家长沟通,而且距离开学仅3天,导致很多家长来不及做选择。
有家长认为,幼儿园疑似故意拖延发布涨价通知。目前,有的家长暂缓交费。
园方解释:
备案通知下来才能公布涨价
2月7日,记者来到该幼儿园。
园长林女士说,按照规定,收费备案未完成前,涨价通知是不能对外公布的。该园于1月31日在高新区教育局备案后,就在幼儿园的公示栏上公示了相关内容,但因为当时老师都在休假中,就到2月3日才发给家长,老师也一一打电话和家长沟通了。
林园长表示,幼儿园增加了教具、玩具,并对花园进行了整体改造,给教职工也提高了工资,去年底获评南宁市示范幼儿园。按照南宁市示范幼儿园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保教费。
林园长出示了南宁高新区2023年春季学期市级示范幼儿园收费备案表,上面写明保教费为1280元/月/生。“我园的保教费从原来的每月840元提高到了每月1000元,低于1280元/月的备案价。”
教育局建议:
与家长多做沟通工作
南宁高新区教育局的相关人士说,根据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高新区阳光幼儿园属普惠民办幼儿园,需在教育部门备案,完成价格备案后再通知家长交费,是符合规范的。如果确有家长不愿意让孩子继续就读,可以向幼儿园提出全额退费。
此外,该局建议幼儿园多与家长沟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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