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种植的西红柿购买了价格保险
但是当今年需要理赔时
保险公司给出的理赔方案
却让银川贺兰县的部分农户难以接受
究竟怎么回事
农户:保险公司一亩地给出的赔付金额
还没自己缴纳的保费多
据贺兰县的部分西红柿种植户介绍,从2016年开始,他们每一年都会给自己种植的露地西红柿购买价格保险,今年他们每亩地交纳的保费是440元,其中银川市财政承担70%,农户自缴30%。由于今年西红柿卖不上价,他们在经济上受到了损失,为此,他们找到保险公司,希望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刚开始找到保险公司, 人家是拒赔的。后面找了相关部门,在他们的协调下,保险公司说每亩给赔付115元,这太低了,农户都难以接受。”
农户们告诉记者,每亩地赔付的金额还没有自己缴纳的保费高,这让他们实在难以理解。“他们采的价比较高,一斤采的是0.78元,相比他们制定的目标价低了3分钱,然后一斤按三分钱给我们赔付的,如果按我们算下来的,一亩地起码要赔1000多块钱的。”
此外,对于他们购买的这份价格保险,将西红柿的保险期划定为7月1日到9月30日,这是否考虑到了露地西红柿的实际采摘上市时间,以及采价时,是否针对设施西红柿和露地西红柿进行了分类采价等,他们也存在着不小的质疑。
“我们种植的露地西红柿,实际的上市时间和下市时间是从7月20日左右到9月20日左右,而这期间好多都是大棚的西红柿,他们的价格卖得高,一斤能卖到一块多,我们的西红柿地头才卖到两三毛钱,所以他们放到一起采价,就把我们露地西红柿的价格拉高了,这样采价就不合理。”
农户们告诉记者,虽然他们也向保险公司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但是保险公司依旧坚持每亩地115元的赔付方案,为此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协调,让保险公司能够最终给出一个他们可以接受的方案,让惠农政策可以落到实处。
对于每亩地115.5元的赔付标准
农户直呼难接受
那么这样的赔付标准究竟从何而来
保险公司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保险公司:赔付已尽可能保障利益
贺兰县已有90多户拿到了赔偿款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联系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副总经理何金斌介绍,他们今年依据《银川市保险支农创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了夏季露地蔬菜(西红柿)价格政策性保险服务,在与农户签订的保险协议中,他们明确约定了保险为7月1日到9月30日,保额为5500元,目标价格为0.81元。
根据保险责任的约定,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市场价格波动造成西红柿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低于约定的保险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今年投保的西红柿种植户找到他们要求理赔,他们依据自治区发改委网站公布的四季鲜批发市场7到9月份的西红柿采价情况,这三个月的平均价格为1.14元,高于目标价格,并未达到理赔条件。后续考虑到西红柿8月份的产量在三个月中占比最大,且销售价格较低,因此,他们在有关部门的建议下,制定了通融赔付的方案,按照每亩115.5元的标准给农户进行赔付。
“我们每亩地的赔偿金额,等于每亩地的保险金额,也就是5500元乘以8月份成本的分摊百分之五十,再乘上一个1减去8月份的平均销售价,比上一个我们的目标价,这样就得出来每亩地是115.5元,这是由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而且在保险条款进行了明示。这是我们能够通融的一个点,也是最大限度的一个点,再没有其他任何空间了。” 何金斌解释道。
采访中,农户们表示他们种植的露地西红柿,采摘期为7月20日左右到9月20日左右,而保险约定的时间却是7月1日到9月30日,与他们的实际情况不符,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了采价的准确性,对于这一质疑,何金斌表示,目标价的制定和农户理赔时所进行的采价,标准都是相统一的。
而且采价的方式、目标价的制定等在实施之前,不仅会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同时保险协议也会对相关内容进行明确约定。“专家和有关部门都明确了,保险期是七月到九月, 目标价是按照整月制定的,那销售价也必须按照整月去采集,这必须是统一协调的,否则就会出现问题。”
农户认为设施西红柿和露地西红柿在销售价格上有较大差异,因此应该实施分类采价,对此何金斌表示,前期在制定目标价时,里面就涵盖了设施西红柿和露地西红柿,这与农户理赔时所进行的采价标准是相统一的,尽管他们没有分类采价,也难以分类采价,但并不会影响农户的实际利益。
“因为目标价就把它们合到一起了,所以最后采价我们也不能把这个因素剔除。”何金斌告诉记者,针对夏季露地蔬菜(西红柿)的价格政策性保险服务,他们从2016年开展至今,通过不断完善,目前无论是运作模式,还是理赔的标准,都已非常成熟,这次通过通融赔付的方式,他们已经尽可能地为农户提供了保障,而且每亩115.5元的赔付标准,不仅仅只针对贺兰县的西红柿种植户,其他县区投保的农户,也是同样的标准。
“贺兰县投保的农户共有167户,其中有91户已经将赔偿款打到他们的账户了,然后还有44户处于等待观望的状态,针对这部分农户,我们将继续做好解释工作, 一旦他们认可,我们就立刻启动赔付机制。对于一小部分不理解不接受的农户,我们建议他们可以通过法律或者其他正当、合理的渠道,提出他们的诉求。”何金斌说。
市农业农村局:农户实在无法接受
也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诉求
据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陆振华介绍,在今年七、八、九这三个月当中,主要是八月份的西红柿产量大,销售价格又低,影响到了农户的收入。也正是考虑到这种情况,他们才在保险公司前期测算,未达到理赔条件的情况下,建议保险公司启动通融赔付的程序,按照保险保额占比,7月占30%,8月占50%,9月占20%,进行赔付。
针对贺兰县部分农户所说的露地西红柿采摘上市期的问题,陆振华表示,并不排除部分农户种植的西红柿,因品种、管理方式等原因导致采摘期推迟的情况,但夏季露地蔬菜(西红柿)价格政策性保险服务,针对的是全市的整体情况,其目标价的制定和理赔时所进行的采价,都是以7月1日到9月30日为准的,这样相对比较合理。
对于没有分类采价是否会影响到农户的赔偿金额,陆振华表示,虽然7月份到9月份,市场既有露地西红柿也有设施西红柿,但是设施西红柿的市场占比并不大。“7月份到9月份主要是露地西红柿上市,占比相当大,温室只占一小部分,个别棚已经该种第二茬菜了,好多棚都采收到后期了量很小 ,所以市场上四季鲜批发市场采的西红柿价格,基本能反映露地菜的价格 。 ”
为了保证采价的公开透明,陆振华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无论是前期目标价格的制定,还是后期农户理赔时所要进行的采价,依据的都是宁夏四季鲜批发市场发布的蔬菜价格,而关于这一点,保险公司在与农户签订合同时,也已进行了明确约定。
“农户说的地头价谁来采?农户采,还是保险公司采,还是各采各的?考虑到公信和诚信,所以我们采用的是第三方四季鲜批发市场的价格。而且四季鲜批发市场的价格都是直接报给农业部的,农业部也在采用四季鲜批发市场的价格来反映银川市的蔬菜价格水平。”
陆振华告诉记者,我市开展的保险支农创新服务工作是一项稳定农业生产、防范化解农业生产和市场风险的惠民政策,为的就是在市场行情不好时,给农户进行兜底,降低农户的经济损失。
前期针对贺兰县部分农户提出的质疑,他们已经协调保险公司以及贺兰县的相关部门,面对面与农户进行了协商和沟通,目前贺兰县已有不少农户接受了每亩115.5元的理赔方案,还有部分农户不接受,对于这部分农户,他们将继续做好引导和解释工作。
“我们会联合贺兰县农业农村局、信访、贺兰县各乡镇,以及保险公司,继续做好部分农户的沟通解释工作,如果他们还是不满意,我们建议他合理合规去通过法律诉讼的渠道去主张他们的权益。” 陆振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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