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记者来到东方尊府小区负三楼,看到编号B3791车位的车位线紧贴墙壁,另一侧则与旁边的车位共用同一条车位线。
▲车子停入车位后车门几乎贴墙壁。本文图片均由南国早报记者 梁雅佳摄
业主陈先生将自己的车停入该车位,开门时车门直接碰到了墙壁,成年人无法从车上出来,而另一侧的副驾驶车门开了不到二分之一便碰到了旁边车辆,“这么窄的车位,如果是技术不好的司机,连倒车进去都很难”。
▲驾驶员无法下车。
“这个车位明显无法使用,但是目前是销售状态。”陈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还有别的车位也出现了类似情况,还有一些车位则是被防火卷帘门占用。
▲被防火卷帘门阻挡的车位。
此外,业主还反映,小区有大量空置车位,但是开发商只开放了部分临时车位给业主使用,尚未收取费用。
业主李先生表示,小区车位现在基本处于只售不租的状态,部分业主曾提出能否释放更多车位出租,但开发商并未答复。
记者来到负一、负二层,看到大片停车区域处于空置状态,还有消防通道口被锁死的情况。
▲被锁死的消防门。
记者了解到,住建部于2015年3月30日发布的《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小型车辆停入车库后,机动车与墙、柱、护栏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小于0.6米。按上述要求,业主认为该小区交付的车位并不符合标准。
▲该小区其他的贴墙车位。
12月12日,记者致电开发商,对方回应目前开放部分车位给业主使用,今年不会收取费用,至于车位线贴墙、车位是否只售不租等问题均未答复。
广西聚同律师事务所律师莫蕊丽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开发商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实际上变相限制了业主通过出租等方式使用车位的权利,业主有权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将空置车位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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