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日前,泉州丰泽法院开展了“八闽执行暖冬行动”,法官上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人员表示,在一起买卖合同案件中,被执行人曾某于2018年向申请人蒋某购买铝合金材料,结果拖欠了2万元的货款不还。
执行现场,法官敲门半天未见有人回应,电话也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于是法官就将执行裁定书等文书留置在房门上,希望以此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后续继续不履行,我们可能会给被执行人上失信名单,作为一个失信被执行人,会留一个不良的征信记录。
随后,执行人员一行又赶到第二个执行点,这起案件同样是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人员表示,被执行人黄某于2013年6月向一家建材商行购买建材,当时黄某声称手头紧,便打了一张20800元的欠条给申请人。而后经申请人多次追讨,黄某才断断续续还了5000元。
按照一万五千元来算,从2023年2月15日开始,被执行人每个月的15日还款一千五百元,分期还款直到债务清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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