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陈先生反映,称他爷爷的烈士证明书在拆迁过程不慎遗失,不知如何补办,希望记者能帮忙问问相关部门。
陈先生称,他的爷爷陈昌兆原是闽中司令部宣传员,1949年7月在革命斗争中牺牲,后评为了革命烈士,并被颁发了革命烈士证明书。
陈先生表示,他从没有见过自己的爷爷,关于他的事迹也很少得知,家中一直以来,只有一张关于爷爷的革命烈士证明书。而随着岁数的增加,他越发希望打听到更多关于爷爷的记忆。然而,在近期,他发现就连唯一一张革命烈士证明书原件也不慎遗失了。
原本这个证件在我父亲手上,他把它贴在墙上,因为拆迁时没拿,房子被拆掉,全部埋在下面,原件被埋下去了,只有复印件了。我现在不知道要去哪个地方补办。
为帮助陈先生解决问题,记者首先来到台江区民政局了解情况。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前往了台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民政部关于补发、换发《革命烈士证明书》工作的通知,上面明确写明:属于补证的,只能由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生活未满十六岁的弟妹、抚养烈士长大的其他亲属。无上述亲属的,无法补发革命烈士证明书。
虽然革命烈士证明书无法补发,台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也提供了一个新方案:他们从中华英烈网上打印烈士陈昌兆的信息,并盖上公章。
陈先生表示,经过这次经历,他也会更加珍惜爷爷留下的精神财富。接下来他打算回到福清老家的闽中游击队的革命根据地,继续寻找关于爷爷的回忆。
我想以后回去把这个基地发展起来,世世代代,记住过去这批老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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