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个人信息敛财 江苏镇江一通讯营业厅工作人员被抓
在佣金的诱惑下,某些通讯营业厅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时候,私自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提供给他人注册各类APP账号。日前,警方经循线追踪,成功捣毁一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目前,44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移送起诉。
警方介绍,去年11月,江苏省镇江市某镇一通讯营业厅工作人员贡某的网络行为,引起了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的注意。经进一步工作,民警发现,贡某疑似在几个“做号”微信群内非法提供客户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供上游黑灰产业人员进行微信、抖音等APP的注册,并从中获利,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经查,犯罪嫌疑人贡某,今年33岁,在一家通讯营业厅内工作,日常负责修理手机,还帮着办理手机充值、新卡开卡等业务。到案后,贡某交代,2021年6月,其被陌生人加微信并拉入微信群。刚开始,他只是在群里接任务帮忙到某平台砍价并领取佣金。后来,他又被陆续拉入另外几个微信群。在那些群里,有人告诉贡某,只要提供他人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发到群里,就会有人“接单”去注册各类APP,如果注册成功,就会给他相应的报酬。心里打了一阵小算盘,贡某心动了。“我想,自己就是在营业厅工作的,客户到我店里办理业务或者修手机的时候,都会把手机交给我,只要找准机会,想要在客户不注意的时候发送手机号和验证码并不是什么难事。”贡某交代,“我就决定试一试,正好给自己赚点外快。”在一次为客户办理新号时,贡某先将手机号码发到群里,“趁着为客户激活卡的时候,我又用工作手机接收验证码并赶紧发到群里。”很快,群里有人回复“成”,贡某拿到了第一笔“红包”。

△扣押的设备
“经过梳理,我们发现,‘做号’团伙成员根据各自分工不同,主要分为微信群群主、‘客服’、‘卡商’三种身份。‘卡商’多为手机店或营业厅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客户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发至微信内,提供给‘客服’,‘客服’利用手机号码及收到的验证码注册一些APP账号,再将相关APP进行转卖、引流、‘薅羊毛’等操作获利,之后‘客服’将一部分利润付给群主,群主抽成后再按约定将一部分利润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发给‘卡商’。”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就这样,五个月的时间内,尝到甜头的“卡商”贡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工作的便利,在客户完全不知情、未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获取并发送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至微信群内。期间,帮助上游违法犯罪分子岩某、生某等人成功注册几百个APP账号,以每个账号8-4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获利7400余元。案发后,贡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深挖彻查,警方奔赴各地,陆续摧毁非法注册窝点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扣押作案电子设备150余部,查获非法注册的账号1万余个,涉案资金50余万元。据了解,警方抓获的44名嫌疑人中,“做号”群主3人、“客服”7人、“卡商”34人。
日常生活中,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对于来源不明的手机APP、网站、链接等,要谨慎下载、使用、点击;含有个人信息的物品要妥善处置,严防个人信息泄露。此外,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或使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民个人信息不是敛财工具!相关服务提供单位和从业人员,应依法依规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切勿贪图私利、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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