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找到两轮电动车,侦查员以肇事地点为中心调查了事发前后途经此地的车辆,试图找到目击者或行车记录仪。
一辆出租车的行车记录仪显示,行人倒地后,丰田霸道车在行人身后十余米远的地方缓慢行驶,丰田霸道车司机的肇事嫌疑被排除。
在事故现场附近,共有三条逃跑路线。警方根据道路公共视频,排除了其中两条,只剩下一条通往工地的逃跑路线。
根据工地门卫描述,当天确实有一个骑电动车的男子踹门进入工地。然而工地附近的监控证明该男子并不符合作案时间,案件调查被迫中断。
于是,警方决定从肇事者的来路进行调查,发现有一辆电动车比较符合作案时间段。监控画面显示,该电动车司机身着浅色裤子、白鞋,衣服上还有一条白杠。
深入调查后,一家洗车行里停放的电动车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这辆车与事故现场的电动车极其相似,车筐里放着一件雨衣,雨衣的背后还有一道灰白杠。车主约50多岁,与肇事者年龄也相仿。
面对警方的询问,该车主却否认自己曾经肇事,并表示事发当晚他在自己家里。警方调取该车主居住小区的监控后,确定他不具备作案时间。
案件调查再次中断。
在相关视频资料中,其实还有两处细节线索之前未被警方发现。一是肇事者的头顶有一个发旋,二是肇事者身穿的带白杠的衣服上印有“T3出行”几个字。
此外,肇事者在肇事后,他的心理很可能产生了变化,不一定按正常电动车骑行规律去走,可能会走反道,也就是逆行。
依照这个思路,警方很快找到了肇事者的逃跑路线,一路追踪到小城子街附近。在北湾新城小区的电梯监控视频中,出现了一个头后有发旋,很像肇事逃逸者的人。
此人早上出门时,就穿着一件“T3出行”的外套,扶着一辆电动车。
到此,警方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对嫌疑人纪某志实施抓捕。
据纪某志交代,他没想到自己会撞到行人。肇事后,纪某志之所以选择逃逸,是因为害怕这起交通事故会带来巨额赔偿,他根本赔不起,所以他才抱着侥幸心理逃离了现场。
目前,纪某志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 交通肇事后逃逸与不逃逸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会有怎样的不同? A1: 逃逸在交通肇事罪中是一个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具体到本案,交通事故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后果,那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就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反,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如果不逃逸,则只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律责任。 Q2: 白车驾驶员刘晓枫最初不愿意作证,自称什么也没有看到。对于公民的作证义务相关法律有什么样的规定? A2: 关键性的证人证言往往具有稀缺性,因为我们对案件事实的亲身感知是不可替代的,由此也就产生了公民的作证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还进一步规定,经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可以强制其到庭,拒绝出庭或出庭后拒绝作证的应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十日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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