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鹤林新城小区3号楼的业主邱先生向福建新闻广播“新闻三剑客”投诉,自己家楼下的一楼住宅被出租出去,隔成了两间门面房,一间经营果蔬,一间挂上了饭馆的招牌。邱先生担心,一旦饭馆开业,自己的生活将受到极大影响。
楼下的两家店铺
邱先生告诉“新闻三剑客”,自己住在小区3号楼的2楼,而楼下的住宅常年被用作商铺对外出租,早些年楼下是一家饭店,刺鼻的油烟味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因为现场的建筑层高还不足3米,这个距离足以令自己家不敢开窗,晾晒在阳台的衣服也会沾满油烟的味道。
邱先生说,之前,他经过多次投诉,楼下的饭店改成了理发店,他们家才暂时脱离了油烟的困扰。可是好景不长,今年6月份楼下的理发店再次转让,又挂上了餐饮店的招牌,开始进行装修,邱先生担心被油烟侵扰的生活会卷土重来。
邱先生了解到,楼下住宅的业主是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邱先生质疑,该业主频繁将住宅租赁给商铺经营,存在隔断改造群租房的违建行为,而且,房子是住宅属性,租出去当商铺更是无法取得营业执照,存在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因此,楼下的业主也得承担责任。
【103室内的隔断】
“新闻三剑客”搜索发现,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改名为福州市鼓楼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5日上午,“新闻三剑客”来到小区采访。在3号楼103室“新闻三剑客”看到,这里从内部已经被分割成了两间店铺,其中饭店部分还没有开始营业,但装修基本完毕。
按照我国《民法典》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鹤林新城小区大门
26日上午,“新闻三剑客”对接上了3号楼103室产权所属方——福州市鼓楼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刘先生称,按照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当中约定房屋应当用作“住宅”,承租方已构成违约,下一步他们会要求承租方整改,并考虑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新闻三剑客”将继续关注后续进展。
新闻小贴士:
福州立法防治餐饮油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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