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0点左右地锁升起来,早上8点左右地锁就放下去,业主晚上回家想停车却被拦在外面。”8月5日上午,金色世纪小区一名业主梁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停车位紧张,有时小区内停满了车辆,业主只能将车停到小区外的公共停车位。
按照梁先生的指引,记者看到金色世纪小区周边不少位置都画上了停车泊位。移步至业主反映的D1栋亲子水育中心门前,记者看到,这里紧邻高新三路,过往车辆不少;十余辆汽车停放在此,大多数都是来接送小孩的车辆,空着的车位上地锁被人放下。
许多家长停车在此接送小孩
“公共停车位资源属业主共有,每个人都可以停车,不应该私设地锁,希望物业尽快督促商家将地锁拆除。”梁先生说。
为何商家要私设地锁?记者了解到,这与一些车主不文明停车行为有关系。
“未设置地锁前,有些车主把车辆停在这,一停就是好几天,许多到店的顾客都没地方停车,工作人员只能引导顾客前往马路对面的柳州市体育中心停车场停车。”该水育中心负责人莫女士告诉记者,设置地锁是无奈之举。
“当时我们针对停车问题和房开沟通过,房开说我们也有门前公共停车位的使用权。”莫女士说,她们并不是不给其他车主到此停车,而是个别车主经常停车占位,“有时顾客到店消费,停车时阻挡了那些车主的车辆进出,那些车主就会进店吵闹,这对我们的生意造成了很大影响。”
为了改善这一现象,减少因停车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水育中心的工作人员便在门前设置了地锁。“其实这些地锁都是摆设,谁都可以放下去,一些自觉的车主文明停车,我们也都没说什么。”莫女士说。
白天路面的地锁被人放下
个别车主不文明停车固然不对,但商家的应对方式也不妥。记者在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找到金色世纪小区的规划总平面图,发现该水育中心门前的停车位在小区红线范围内。
“并非不允许停车,而是停车位资源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私设地锁的行为是不对的。”小区物业经理施雪琴说,小区内的停车位本来就少,私设地锁的行为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物业有责任对这类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物业出具的整改通知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按照规划用途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禁止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毁坏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如违反规定,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劝阻、制止。
地锁已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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