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东韶关曲江的黎先生
向《民生关注》栏目来电,
他说自己的车在洪水中被泡了,
但保险公司一直拖着不赔付,
这是怎么回事呢?
8月6日新闻视频
曲江的黎先生告诉记者,
今年他在武江区幸福广场
一家保险公司为爱车购买了
一份总价为9643.45元的商业险,
保险内容包含涉水险。
今年6月21日晚上,
他的车停放在曲江区妇幼保健院附近,
没想到大雨引发城市内涝,
他的车子没来得及驶离,
被洪水浸泡得只露出一个车顶,
目前车子属于报废的状态。
黎先生的车价值100多万,
按照保险理赔的相应条款,
他可以获得457520元的理赔款,
但是这笔钱却一直没有到账。
黎先生:
保险公司现在一直在拖延着时间,我事发是6月21日,现在已经超过一个月,在保险内,如果是复杂的案件,在30天内要作出理赔,我来了几次,但是他们都推脱问题。
黎先生介绍,
虽然这辆宝马车的行驶证上
记录的车主是朱先生,
但车辆却是他本人一直在使用,
并且也是以他本人的名字
为这辆车购买的保险。
当时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险时,
一切手续都是正常进行的,
可是没想到现在要理赔了,
保险公司却以
“黎先生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
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为由,
拒绝了黎先生的理赔申请。
黎先生:
我要求他们赔偿,他们说我的没有“保险利益”,我花9000多买这个保险,不可能说我花了钱买不了保障。我了解到,我附近的居民,车也是被水淹的,其他保险公司都已经赔了,就是我的天天都说在调查。
对于此事,
记者尝试向保险公司了解情况,
但对方又给出了一个新的说法,
说怀疑黎先生的车被水浸是骗保,
双方对此都争执不下,
什么情况?
8月6日新闻视频
记者跟随黎先生来到
这家保险公司了解情况,
工作人员林先生表示,
黎先生的车被洪水浸泡涉嫌骗保,
所以不能赔付给他,
但是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
“骗保”这个说法时,
这位工作人员则表示“无可奉告”。
保险公司销售人员 林先生:
这个最终情况公安机关还没有调查清楚,那这个如果涉嫌到骗赔,我没有必要对你透露过多的细节,我只是怀疑啊,有可能啊。
而保险公司所谓的“骗保”怀疑,
也让黎先生感到不满。
黎先生:
他说我骗保这一点,我的车停在那里是没有水的,洪水突然来了我也不知道,说我骗保,在我看来就是这个公司在找借口推脱。
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律师表示,
由于被保险人黎先生
不是这辆车的车辆登记人,
所以当保险公司说黎先生
“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时,
黎先生需要拿出证据,
证明这辆车确实被自己购买,
并作为利益人的身份
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律师 潘俊翔:
使用者和实际的车主存在不同人的情况下,会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说实际的车主是机动车辆权益人,那么就需要进一步的举证证明,证明你对机动车辆有权属权益,证明你跟车辆登记人有购买协议,你从他手上买过来这辆车,证明你是这台车的实际车主,也可以主张这个保险利益。
至于保险公司表示
“怀疑黎先生骗保”的说法,
黎先生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 潘俊翔:
如果保险公司说骗保,那首先是要客观事实,要有相应的证据,才能够用这样的理由,否则是不能成立的。如果权益人认为保险公司的行为不合理,可以寻正常的司法途径去主张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保险公司说怀疑黎先生骗保,
应该出具相应的证据,
而不是像工作人员说的,
只是因为怀疑
而给黎先生下定论,
不在规定的时间内赔付保险。
对于此事,
建议黎先生通过司法途径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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