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毕业三年的王佳政,最近遇到了个难题,他与朋友合租的房子到期后,2000多的押金却被托管公司给扣了,理由是没有提前签署退房合同,可是王佳政却说是因为公司员工并没有提前通知。
王佳政是2021年3月29日,与朋友孔令祺一起在河北旅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赁的房屋。在今年2月份,房屋快到期时,他们向工作人员表达过不再续租的意愿,对方也没有明确告知他需要签订退房合同。现在河北旅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未提前签署退房合同为由,拒绝退还当时他交纳的押金,这让他感觉很不合理。而在这家地产经纪公司遇到类似情况的并非只有王佳政一人。
租户们说,河北旅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不仅不退还押金,还把租房的原合同也收走了,导致他们现在连维权的凭证都没有。为了解决租户的问题,记者找到了这家公司了解情况。一见面,公司负责人赵经理就向记者出示了王佳政的租房合同。其中违约责任第8条中,明确写明:合同期限届满,乙方无意继续承租该房屋,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剩余租金,押金等所有费用甲方不予退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
对此,孔令祺表示当时工作人员说如果不续租的话,提前一个月告知就行了。没有提任何以书面形式签上字的话,但赵经理却有不同说法。于是,双方对于书面通知签订退房合同一事,争论不休。
最后,赵经理明确表态,不退押金。然而,王佳政却坚持要维权,他说,他想要一个公平。并且,王佳政认为对方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随后记者帮他联系了律师,谷桂芳律师在认真看完河北旅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制定的合同后表示,合同内容更多的是在加强租户的责任,保障托管公司的利益。
目前,同样涉及到房租押金问题的马女士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了,调解员正在对这件事情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马女士表示会直接选择开庭,王佳政也选择走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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