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蒋某华、蒋某峰在澧县以湖南亿健自然医学有限公司名义,安排业务员街头发传单、给老人赠送小礼品、组织潜在投资群体开会等宣传手段,吸引大量中老年群体到湖南亿健自然医学有限公司澧县分公司,以投资加盟推广公司开发的食品类产品“天不老蘑硒片”为幌子,投资8000—8800元半年到期后可返现10000元的高息为诱饵,引诱60余人加盟投资上百万元。
截止案发,2名犯罪嫌疑人非法集资170余万元,尚有20余投资人近50万元投资本金未退还。
目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蒋某华(男,68岁,湖南省祁阳县人)、蒋某峰(男,43岁,湖南省长沙市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
“夸大宣传”
“高额回报”
都是诈骗
请广大群众务必擦亮双眼
警惕身边的“养老诈骗”
看清非法集资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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