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南宁市风岭春天的莫女士因为修车费的问题心烦不已,今年5月底,她的车停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被地下停车场脱落的风管砸坏,车辆有多处被刮花,有一个后尾灯破损,修车花了3000多元,原本小区物业说好了承担修理费,结果又出尔反尔,把莫女士气坏了。
7月1日,在南宁市风岭春天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业主莫女士和物业工作人员因修车费用问题起了争执。
求助人莫女士:之前他们同意让我去4S店维修,而且我有录音,我有聊天记录,这些都能证明他们是答应业主自行去维修,等我去4S店定损了,你才这么反悔,我觉得你这种是“渣男行为”。
莫女士说,她所住的凤岭春天小区,地下车库天花板存在多处脱落,部分电线也裸露在外。她的车被砸坏后,她找到小区物业商讨如何处理,物业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业主可以自行处理,并先行垫付费用,后续再由物业进行赔偿。
6月2日,莫女士将车送到当初自己购车的4S店进行修理,修理费用为3261.5元,然而,当莫女士拿着发票找物业报销时,物业却推脱说维修费过高,只能申请一半的赔付费用。
更让莫女士觉得无语的是,物业公司拒赔的理由,竟然是莫女士没有将车停放在自己车位上。
求助人莫女士:我停的是公共区域,是由于我买的车位长期被小区的人停电动车,造成我没有办法停在我自己的车位上。
莫女士说,此前她已多次向物业反映过车位被占用的问题,但物业始终没有进行处理。直到自己的车被砸后,才清理了停放在莫女士车位内的电动车。
求助人莫女士:不能接受,我们每个月都交停车费,还有各种维护费、物业费,这些我们都正常交,而且即使砸的不是我的车,也是别人的车,所以我认为这个理由不成立。
在查看了莫女士手头的证据后,律师认为,如果物业公司曾答应业主自行修车,就应当承担后续赔付相关费用。物业只愿意赔付一半费用,其中是否另有隐情?在莫女士的带领下,记者和律师一起来到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
物业工作人员杨经理:维修价格这一块可能过高,可能存在价格上的分歧,这个价格如果谈不拢的话,可能就要走法律程序。
物业公司一名姓杨的经理表示,莫女士是去4S店修的车,修理费相对于市场价来说过高,因此物业公司不同意全额赔付。
律师王清水:你们物业公司认为价格高有什么依据没有?比如说她如果要去4S店,她拿出国家收费的标准,你们也可以把你们觉得高的地方说出来。
物业工作人员杨经理:当时我们已经去4S店沟通,因为确实收费比较高,当时给她定损的话,材料费是800多块钱,工时费已经达到了2400元,工时费这一块确实是高了,我不知道是市场方面工时费是不是有那么高,工时费比材料费贵3倍?
莫女士说,车被砸已经是无妄之灾,考虑到费用问题,一些小的破损她选择不修,所以在修理范围和费用上,她也是做出了一定的让步,而物业方面只愿意承担一半的修理费用,她认为不太合理。说到车辆定损的选择上,双方也存在分歧。
物业工作人员杨经理:我们建议你不要去4S店修,我们有指定的修理店,就是大家都经常去修车的地方,她说她的车是4S店的,所有维修一定要在4S店。
求助人莫女士:我去到4S店定损的时候,他们才说刚才说的方案,但是在此之前,他们也同意让我去4S店维修,而且我有录音,我有聊天记录,这些都能证明他们是答应业主自行去维修,等我去4S店定损了,你才这么反悔,我觉得你这种是“渣男行为”。
杨经理表示,物业公司的立场是坚持赔付一半的修理费用,由于双方的分歧较大,调解难以达成一致。
律师观点
那么,究竟维修费到底高不高?
以什么作为最终赔付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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