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会长李瑛介绍,生前预嘱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已经进入法律体系。在中国,直到2013年国内才创办了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推广“尊严死”和生前预嘱。
“生前预嘱”能起到什么作用?
李瑛表示,对于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生命支持治疗医疗服务只能延缓其痛苦的濒死期,这对于治疗病人的原发病或恢复生命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相反,治疗本身会产生很大痛苦和高昂的治疗费用,此外,患者常常在ICU过世,在人生最后关头没有生活质量,常常无法和亲友见上最后一面。
但现实中,终末期患者往往已经意识不清,无法自主选择安宁疗护,只能让所有直系亲属都签字,这对患者家属来说,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负罪感,而如果患者有生前预嘱,对家属做决定就能产生很大的影响。
“结束痛苦”VS“舍不得”
* 本文来源综合:广东发布、中国新闻网、北京青年报、新京报、澎湃新闻、南方日报、广州日报、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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