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8时许,柳南区城管人员巡查至航学路中段时,看到一辆车牌号为桂GQT5**的白色汽车违停在人行道上。通过系统查询,该车在此路段之前已有18次违停记录,但一直未处理。经上级批准,城管人员请来拖车将该车拖离现场。
一个多小时后,车主来到柳南区城管执法局办案大厅了解情况。城管人员告知车主,该车共计有19起违停记录,每起罚款150元。车主当时没有接受处罚。
随后,车主来到位于航银路的违停车辆停车场,强行启动车辆,紧紧跟随一辆正常出入的车辆驶离停车场。几分钟后,停车场工作人员报警。
民警联系到车主谭某,电话中,谭某表示将配合调查处理。但随后几天,谭某以在外地等理由,并未接受城管部门处理。
民警继续做谭某的思想工作。6月29日上午,民警“送”其到办案大厅接受处理,但谭某表示只想处理最后一次违停,并以没带相关证件为由再次离开。6月30日上午,谭某在民警的陪同下,到城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接受了19次违停共2850元罚款处罚。
城管人员提醒,人行道上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方不能随意停车,请驾驶人文明规范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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