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十年攒下300余万 苦等14个月后欲提法拉利豪车!经销商却说原合同基础上得加钱
江苏常州吴先生是一位名车爱好者,从小就梦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豪车,在攒了10年的积蓄后,他打算入手一辆全新的法拉利F8超级跑车。常州没有法拉利4S店,最近的经销商就在南京。去年3月4日,他专程来到南京法拉利授权经销商——南京瑞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车,在谈好了裸车价以及配置后,双方签订一份《汽车销售合同》。
吴先生介绍,约定好的价格为354万。首先交付50万作为购车定金,约定的提车时间是2022年的5月31日之前。在等待了14个多月后,今年5月20日,吴先生终于等到提车通知。当他带着300多万尾款开开心心提车时,却被泼了一头冷水。销售人员告诉他,提车前不仅要签《汽车销售合同补充协议》,而且还得加价。
吴先生经过计算,经销商大约加价了8万元,对于这个要求,吴先生表示拒绝。但很快,经销商给吴先生发来“最后通牒”,如果他在7天内不付款,经销商就会取消先前的购车合同,并且没收最初的50万定金。由于疫情等原因,从国外购买一辆豪车的确不容易,但吴先生认为,加价也需要合理的理由,否则这样的行为无异于店大欺客!
近日,吴先生再次来到该4S门店,找到了负责人张经理。张经理表示,由于运输等成本上浮,官方上调了整体价格,这次调整是针对所有法拉利车型。之前签署的协议公司一定会执行,但如果吴先生想要提车,就必须签署补充协议并缴纳上涨的钱款。
同时,张经理还表示,在《汽车销售合同》第8条中,已经提到了价格上涨的情况:如遇到汽车生产厂商产品配置和规模调整,技术提升,个性化配置升级或发生其它变动,销售方有权按照厂商对应的价格,做出不超过5%的价格上涨,而这次法拉利调价只涨了2%。吴先生则认为,购车合同第8条只是对车辆的产品配置、技术升级以及个性化配置升级做出的约定,他所购买的车型和配置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因此,合同订立之后,再提出加价他根本就无法接受。吴先生希望经销商能够拿出法拉利官方涨价的书面依据,但到目前为止,经销商一直没能提供。
对于双方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法律界人士是如何看待的呢?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国皓表示,在签署补充协议时,一定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存在强迫的现象。对于协议中提出的“技术革新”、“配置升级”等条件,作为车辆的经销商,应当拿出相应的官方证据。而协议中也提及“价格上涨不超过5%”,虽然8万元的涨价符合这条要求,但是此类条款更像是经销商提供的格式性条款。如果经销商拿不出加价的合理证据,也没有对消费者进行特殊说明,私自不履行合约或是要求更改合约内容就可能涉嫌违约。
目前,吴先生已经将自己的遭遇反馈给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部门。
消费者究竟能否按照购车合同约定的车价提车?《零距离》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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