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
不想担责、选择逃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心存侥幸必将严惩
5月1日13时许,市民田某清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化城北中路汽驾二校路段时,被同向行驶的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追尾。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人没有停留,反而立即驶离现场,小型轿车驾驶人追寻无果后向警方求助。
接到报警后,怀化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民警对事故进行研判,经过一小时的缜密侦查,民警立即锁定了肇事摩托车和驾驶人,并联系到摩托车驾驶人谢某。通过法律宣讲,摩托车驾驶人谢某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后经了解,事发当天谢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去上班,当行驶至城北中路汽驾二校路段时,因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导致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小型轿车追尾,事故发生后,谢某认为该事故只是轻微擦刮,自己又着急上班,便驾车驶离了事故现场,既没有和当事人协商,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最终小型汽车驾驶人田某清向警方求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
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
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立即报警
等待警察到场处理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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