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青秀嘉苑小区收房发现诸多“问题” 业主说请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2020年7月,金先生在太原市尖草坪区青秀嘉苑小区买了套房,约定2021年10月31日交房,可房子至今都没有交付成功。
金先生说,他去年收房时发现阳台上有半面墙是空的,里面只是用泡沫板填充了一下,而且还出现钢筋裸露的问题,于是向开发商提出了修整要求。
今年3月30日,金先生接到物业整改完成的通知,但是修理期限超过了合同约定的60天宽展期,所以金先生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但是却一直联系不上开发商。
金先生也将此事投诉到了12345,太原市住建局给出处理意见“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履行合同”。也就是说,60日的宽展期满后,从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开发商应按日向金先生支付已交付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那么对于此事,青秀嘉苑小区开发商又会如何回应呢?开发商到底算违约吗?来源: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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