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看风水会消灾
能保平安能招财
真有这么“神”的本事
还食人间烟火?
江西南昌,无业女子卢某在2016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间,称自己是“王母娘娘”,是“风水大师”,会看风水为人消灾解难,携其同伙邹某装神弄鬼搞迷信,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87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邹某参与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38万余元)。
以将钱押在菩萨身边保佑一起发财否则将遭殃为由,多次骗得被害人徐某共计358万余元;
以虚构借钱买房的方式,骗得被害人吴某25万元、刘某32万元;
以虚构借钱做风水压财保平安为由,多次骗得被害人黄某共计59万余元;
以“王母娘娘”可治好被害人熊某女儿疾病为由,骗得被害人熊某8万余元;
以替被害人饶某“操作”结清外债,将钱放在菩萨身边压福报为由,骗得被害人饶某2万元;
以将钱放在菩萨身边押三个月,可保佑胡某身体健康及麻将馆生意兴隆为由,骗取被害人胡某1.8万元;
以借钱放菩萨身边为老板求财为由,骗得被害人汪某1万元。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邹某,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8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中被告人邹某参与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38万余元,数额巨大,故卢某与邹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卢某在侦查阶段及庭审时均否认其主要罪行,依法不能认定为坦白。被告人邹某系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应可从轻处罚;其家属代为赔偿了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可从轻处罚。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十五年、邹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5万元。责令两名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8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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