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厦门生活的阿婷说自己想和男友分手,不但遭到拒绝,还受到了威胁,她希望能通过调解,让男友放下心中纠葛,好聚好散。
阿婷来自贵州,2020年在厦门一个工厂务工,认识了来自云南的男友阿峰,两人交往了一年多。近日,阿婷提出分手,但阿峰则要求能拿回恋爱期间自己转给她的一些花销,总共8千多元。
阿婷认为阿峰提出这样的要求,并非真心分手,因为两人在沟通中,阿峰曾有过激的言语,这让她有些担心。
阿峰表示自从阿婷与他同居之后,就没再出去工作。今年春节期间,阿婷回老家过年的一些花销都是他在支付。短暂的分离之后,2月底,阿峰兴致勃勃地前往机场迎接阿婷,不料对方的一句“分手”,激化了两人的矛盾。
阿婷称自己与阿峰年龄相差7岁,交往中很多事情阿峰都没有考虑她的感受,而是直接替她做主,还要求自己和他的父母一起生活,让她对这段感情的相处方式,产生了厌烦的心理,并向阿峰提出要外出租房。
在阿婷一次次的要求之下,阿峰还是没能实现她的需求,因此希望通过假意分手让阿峰意识到她的强烈要求。没想阿峰当真了,还要求归还恋爱期间的费用,这让阿婷彻底寒心了。
阿峰
她和我住一起的时候没上班,我供你吃供你住,我挣的血汗钱还要给你买衣服穿。你回家的那些我转给你的钱,你必须要给我,不然就把手机给我算了,因为那是我爸妈给她买的。
在恋爱期间的款项支出基本上分为三部分:
一部分是因一方经济困难,而产生了一个民间借贷;
为了表达爱意,加深双方感情,比如说像有特殊数据的“1314、520”,像这种比较容易认定为是无偿赠与;
共同生活中的一个花费,比如说像100块200块,而且是短时间内的频繁支出。
律师表示,男友若想要回钱款,就得先针对双方达成民间借贷的意思表示进行举证;同样的,女方若认为无需归还,也得做出相应的举证。
阿峰认为现在去举证存在困难,因为当初给阿婷转账也是奔着两人能够走向婚姻的初衷,所以并没有保留聊天记录。
阿峰称2022年3月初他通过假意讨回恋爱经费的做法,希望让阿婷回心转意,继续和他在一起。可这样的做法在阿婷眼里却变成了威胁,甚至还报警要求阿峰离开,所以他才执意让阿婷归还一些费用。
还把我锁在家里,还怕我跑,换做别的男人也是这样不舒服,她这样做让我很没面子,让我家里的人都知道了。
阿峰心中虽有不舍,但是阿婷的做法让他觉得两人继续走下去的希望已经越来越小了。既然无法挽回感情,就想多挽回些经济损失。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在这段感情中显得没那么卑微。
经过劝说,阿峰不再要求阿婷归还任何费用,双方握手言和,好聚好散。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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