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号上午,
在贵阳市云岩区枫林小区门口,
一名男子突然袭击路人。
男子对着路边一名女子的头部
重重打了下去
男子将一位正坐着休息的老人踢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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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
我们找到了
被男子踢倒后掉进下水沟
受伤最严重的那名老人。
记者通过询问了解到,当时被踢下水沟的老人姓宋,今年已经74岁了,是附近万江路沙坝村的村民。在热心村民的帮助下,记者很快找到宋阿姨的住处,见到了她的老伴姚大爷。
姚大爷:她全身都是湿的,回家来换衣服。她的手很痛,我给她换好衣服以后我就去报警了。
姚大爷说,男子突然的袭击让宋阿姨手部受伤严重,在家擦了一天的药。
姚大爷:大家都说去医院看看,我们没去,因为我们经济有限,我家有(治疗)损伤的药,就自己给她弄一下。
在姚大爷的带领下,
记者在家附近找到了宋阿姨,
说起当时的情形,
宋阿姨的依然无法平复。
宋阿姨:我在这里坐着,他跳起来一脚。我都不知道,我是看监控才知道他跳起来,当时我就在那边晕了一会的。当时魂都给我吓掉了,我不知道发生什么问题了。
被陌生男子一脚踢进水沟的宋阿姨,一时间无法动弹,她告诉记者,如果歪一点,可能会直接掉进水沟旁边的深水坑里。
宋阿姨:如果他一脚给我踢到这边,我就淹死了。我年纪大了,我挣扎不起来,这个水太深了,要是在这里面,我就完了。
姚大爷告诉记者,
他们也想找到男子
或者男子的家人负责,
但现在也不知道该找谁。
姚大爷打电话给派出所,对方说还在调查当中,不方便透露。
姚大爷:他有精神病的话他就负不了这个责任,但是他应该有监护人。有解决能力,就解决一下民事纠纷,没有解决的能力,你起码出面道一个歉。
那么,这名男子是否存在精神疾病问题,他的监护人究竟是谁呢?记者来到了银枫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这名男子的精神状态还在鉴定中,需要一段时间才有鉴定结果。对于他的监护人,社区也正在寻找。记者了解到,目前派出所民警也在积极寻找男子的监护人。
那么,
这件事情当中的几名受害人,
究竟该找谁负责呢?
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 程庚:根据我们民法典第21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有监护人来代为实施法律行为的。
程律师告诉记者,如果确定了该男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监护人要出面进行赔偿。
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 程庚:现在还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精神病患者,如果不是他不是精神病患者的话,就由他自己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姚大爷希望,
能尽快确定男子的精神问题,
找到他的监护人,
给宋阿姨以及其他受害者一个说法。
昨天(4月7日)晚上
在路边被一拳打倒的陈阿姨
也和我们取得了联系
陈阿姨:感觉被鬼打了,我当时就在想我完了。
晚上8点
记者来到了陈阿姨家
她告诉记者 当时自己被一拳打倒后
直接倒地晕了过去
几分钟后才逐渐恢复意识
62岁的陈阿姨告诉记者
要不是事后看到监控
都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在当时老伴在身旁
及时将她送去了医院
陈阿姨说
去医学院做了所有的检查
眼眶骨折了这些这几天
天天都是在输液打针吃药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天
但陈阿姨仍然没有消除心理阴影
陈阿姨:我现在走到街上,都在想万一有个人突然打过来,我现在都很后怕。
陈阿姨和其他几位受害者一样
希望施暴者能尽快鉴定出精神状况
其家属能出面解决问题
4月8号早上
记者来到黔灵派出所
民警告诉记者 施暴男子的家属已经找到
但对方表示因为家庭条件不好
暂时也拿不出钱进行赔偿
而该男子也于事发第二天
送去省二医进行精神鉴定
目前事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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