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号晚上
周女士带着六岁半的儿子
在惠诚滋知小河万科店
花了13元钱买了一瓶名叫芒果波波的饮料
可回到家 儿子刚打开喝了一口
就发现里面有一块锋利的异物
【周女士所拍摄视频】
周女士:当时我还以为是瓶身破损,因为两个材质是一样的。特别后怕,幸好孩子没有吞下去,就立马带着儿子找到的商家,就找到了他们店长。
经过和店长沟通
周女士同意给对方三天的时间进行自查
并提出了她的三点诉求
周女士:这个毕竟是食物的问题。第一,门店必须自查,给我一个道歉说明,必须要盖公章,我要让你们知道食品安全有多重要;第二,下架该款产品;第三,我购买的这个单品也就13块钱,但是你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付我。
周女士说 出于信任
当时她也把没喝完的饮料以及发现的异物
留给了店长
希望他们尽快查清楚原因 给自己一个说法
没想到第二天
一位姓陶的经理 打来电话告诉周女士
他们通过自查 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
因此 周女士要求的盖公章道歉声明
也就出具不了
周女士:他说他们上架两年多了,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我认为你生产的饮料的瓶子一定是批量的,没有谁会拿这个材质的碎片来放在里面讹诈你。这是既定事实,你要承认。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
记者和周女士一起来到了
惠诚滋知小河万科店
在店里 记者发现
那款名叫芒果波波的饮料已经下架
惠诚总公司的工作人员
赶到了店里解释说
接到周女士的反馈之后
他们第一时间对同批次的饮料进行了下架
以及全流程的自查 并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至于饮料里为什么有异物
他们也不清楚
不过 他们还是对周女士表达了歉意
并表示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对周女士进行赔偿
不过 这款自制饮料
并不是总公司生产的 而是属于门店自制
因此 道歉声明不能由总公司来出具
对此 周女士并不认可
贵阳高新惠诚食品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 尹先生:它不是总公司生产的,是公司总部生产的产品,才能去公司总部去盖章。
周女士:在我的认知当中,贵阳高新惠诚食品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惠诚滋知,是具备这些所有的熟食加工、二次加工的资质的,你的门店隶属于该公司。
在记者的协调下
工作人员承诺会在周一前
以惠诚滋知小河第四门店的名义
给周女士出具道歉声明并盖上公章
以及相应的赔偿
周女士表示接受
周女士:我的目的很简单,呼吁企业一定要注重食品安全,我孩子才6岁半,幸好没有咽进去,我也希望其他小朋友和家长一定要注意。
节目播出前 记者了解到
花溪区市场监管局就此事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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