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居民被“女网友”力荐投资拍电影 没想到遭遇诈骗
近来,投资拍电影似乎成为了一种不错的投资方式。这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嗅到了“商机”,一些不法分子以“投资拍电影”为诱饵,通过色诱、伪造合同、投资返利、虚构电影份额等多种手段,进行诈骗。近日,杭锦旗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21年5月中旬,被害人王某某通过微信结识了名为“月色”的女性网友,对方声称自己从事电影宣发工作,并不断给王某某介绍投资影视宣发的盈利模式,受到投资电影高收益、高回报率的诱惑,王某某给对方转账2000元投资电影“了不起的爸爸”,后又转账10000元投资电影“1921”。后王某某在网上核实对方提供的公司信息及合同真伪,该公司负责人反馈对此事不知情,且未收到王某某的投资款。王某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并要求对方退还投资款,对方退还王某某3000元后再无音讯。王某某随即报警,公安机关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被抓获了实为男性的被告人林某某,到案后林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赔偿被害人王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最终,杭锦旗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法官提示:近年来,以网络投资、股票推荐等为名的网络诈骗频发。犯罪嫌疑人通常利用被害人的投机心理,借助虚拟网络投资平台引诱、哄骗,不断设局,骗取钱财。本案的被害人王某某意识到被骗后第一时间报警,最终挽回了全部的经济损失,但以此案为戒提醒大家,谨防网络诈骗,不能贪图小利,遇事细心多核实。对于投资介绍人、投资平台等关键信息必须精准核实,避免财产受损失,如果发现遭遇网络诈骗,及时报警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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