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抚州一名男子驾驶三轮电动车撞上骑自行车女子后“逃逸”。当地交警部门经过连续几天侦查,将肇事男子抓获,但他的父亲却要为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究竟什么原因呢?这起交通事故还要从上个月28号说起。
被撞女子的女儿丁女士告诉民警,10月28号晚上9点左右,她接到当地医院打来的电话,说自己的母亲因受伤正在抢救。
丁女士觉得母亲伤情严重,肯定是被车撞了。并于当天晚上10点左右,向当地警方报警。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事故中队 指导员 饶李良:她当时说,她的母亲可能是被什么车子撞到了,但是具体什么车子他们不知道,因为她这个伤者一直没有醒。
丁女士:我觉得性质很恶劣 ,首先你撞了人应该给她叫个救护车,不应该逃跑对不对?逃跑的话耽误了别人抢救的时间 ,主要是撞到脑袋,脑袋做了一个开颅手术。
随后,民警调取事发周边公共视频,发现事发当天,丁女士的母亲骑着一辆自行车沿非机动车道骑行。接下来,一辆三轮电动车飞驰而来。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 饶李良:我们通过调取公共视频,发现是她在直行的过程中,有一辆三轮电动车从她后面冲过去的时候把她带倒了 。
由于这辆肇事的电动三轮车没有牌照,民警无法确定司机的身份信息,只能通过调取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信息研判,最终确定了肇事司机为谢某。然而,当民警掌握信息,并在某小区门口发现嫌疑车辆时,电动车车主谢某向民警承认,肇事的就是他的儿子,并提供了儿子为智力残疾三级的残疾证。
电动三轮车车主 谢某:他有智障,从出生到现在没离开过我半步,一直在我身边,我去哪里打工,他就跟我去哪里打工。
谢某说,事发当天晚上8点左右,儿子与自己争吵后,独自驾驶电动车离家出走。
电动三轮车车主 谢某:跟我打架,我不准他骑三轮电动车,他骑走了我追不上,他在哪里发生的交通事故我都不知道。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 饶李良:你是他的监护人,你就一定要看管好他,不能让他去骑车子,出了事的话,你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对他自己也不好。在这个交通事故中,因为民事赔偿它是由监护人来承担的 ,如果会有刑事责任,它是由被监护人来承担,但是法律上也会有规定,如果他确实是有智力残疾的话,有可能会减轻或者免除,这个我们也要跟检察院、法院进一步地沟通。
目前这起事故,当地交警部门还在进一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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