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炎陵县水口镇的刘某(化名)多年经商,因生意需要刘某结交了大量的网友。2月10日,刘某在某平台认识一网友,该网友了解到刘某的个人基本情况后,多次引导其在一个网络投资平台投资,并许诺高额回报。在利益驱使下,刘某根据该网友的指引,在该网络平台投资了几万元。投资初期刘某得到了不少的收益,且平台上可以将投资金额提现。
“真正的陷阱会伪装成机会”,在得到不少的回报后,刘某在该网友的诱使下,在该平台上进行大额投资,第一次大额投资的金额无法提现后,刘某并未意识到问题,且对方一直以继续做单、缴纳税收等理由诱导刘某不断往平台充钱,最终刘某在投入60余万元后发现依然无法提现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2月21日凌晨,接到刘某报案后,炎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与水口派出所迅速反应,立即开展研判工作,通过受害人刘某提供的收款账号,刑侦大队于当日锁定一江苏籍男子具有重大嫌疑,兵贵神速,刑侦大队立即将该嫌疑人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捕。
来源:炎陵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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