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多名骑手向《帮帮团》反映,他们站点今年6月底来了一个姓龚的新站长。7月份开始,这位龚站长以“公司资金没有下来,站点房租需要垫付”为由向骑手们借钱还写了借条,但多数都没有归还。
11月27日,龚站长突然失联。这些借了钱的骑手纷纷表示,大家出于信任才把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借出去,希望龚站长能尽快还钱。据统计,十多名骑手共被借走了六万余元。现场,记者拨打了龚站长的电话,但无人接听,发送的短信也没有收到回复。对此,站点负责人表示,龚站长在11月14日提出了离职申请,目前他也联系不上对方,后续站里会出资为骑手提供法律援助。
此事在网上一经发布,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强烈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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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此事件涉及多个法律问题:
借贷关系与民事责任:
骑手们借钱给龚站长,并且龚站长出具了借条,这在法律上形成了一个借贷合同。根据《民法典》,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偿还借款。
如果龚站长确实因为个人原因未能偿还借款,那么他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违约金等。
欺诈行为:
如果龚站长明知公司资金情况良好或根本不存在所谓“公司资金没有下来”的情况,却仍然以虚假理由向骑手们借钱,那么他的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劳动权益保障:
站点负责人表示会为骑手提供法律援助,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雇主有责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且在必要时应协助员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此外,如果龚站长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即其借款是为了站点运营所需,则站点本身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取决于法院对该行为性质的认定。
报警处理:
如果龚站长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如诈骗罪,骑手们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介入调查,以便更有效地追回损失。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发现,“外卖站长借钱后失联跑路”并非个案,今年初,杭州有好几位外卖员就被站长借走了几万块。
《帮帮团》提醒大伙,熟人间借钱要量力而行,且要保存好借据等证据材料,以免之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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