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人
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远森霖城二期业主
求助事由
求助业主表示,他家是2023年1月份装修的,物业要求交一些费用,其中包括垃圾清运费,还有三千元装修押金。今年6月份装修完毕,进行了第一次验收之后,物业让再等两个月进行二次验收。但是两个月之后物业也没有进行二次验收,物业告诉业主等着退押金就行,需要走流程。可这流程一直走到现在也没说法。
记者帮办
记者从2014年出台的《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了解到,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或押金。于是,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在物业墙上张贴的一张装修流程单上,看到了退押金的相关信息。对此,石家庄惠众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张经理说,他们收的不是装修押金而是公共设施的保证金。对于收取公共区域保证金的依据和条例出自哪里,张经理说是在物业管理条例中,但这位物业经理始终也没有找到相关规定。
为此,记者找到了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收取的公共区域保证金其实就是押金,按照要求物业是不允许收的。如果收取了就要找市场监督管理局。记者又电话联系了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介入下,物业公司就退费一事做出了承诺,业主的押金下周就可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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