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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间有纠纷 一方竟拍短视频造谣!泄露他人姓名、住址、职业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23-09-11

江苏苏州常熟的徐某是一位村干部,不久前,他在网上看到了一条关于自己的短视频,看完视频的内容 ,徐某立刻火冒三丈,最终将发布视频的人告上了法庭。


短视频的内容是对徐某的“控诉”:常熟三环内惊现土皇帝,私自违法填河,扬言铺路后,不允许任何人通过。视频中,徐某的家庭住址、姓名等信息全都被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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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指责徐某滥用村委会干部的身份,以权谋私。代理律师表示,徐某的工作单位首先找他谈话,但徐某一再解释,表示村里的项目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短视频平台大多有同城推送的功能,周围的人在看到这条短视频后,纷至沓来的“议论”让徐某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有时他上门开展村务工作,也会被拒之门外。

为此,徐某报警求助,民警找到了发布视频的人,正是徐某的邻居金某。

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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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起初会把车停在河边上,后来村里开始改造,河边不能停车,徐某只能将车停在自家门口,但金某需要从徐某家门前出入,金某就认为是徐某占了路,实际上有好几条路可往金某家。


虽然两家有矛盾,可没想到金某居然在网上发视频造谣伤人。事后,徐某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金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涉及徐某的视频并配以不当言论,相关视频的时间、地点、内容一目了然,且有一定的点击量,已超出正常言论自由范畴,也违反了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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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的行为纯属个人泄愤,主观故意明显,对徐某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已构成名誉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审判员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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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02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被告金某捏造谣言,发布不实言论,侵害了原告徐某的名誉权。


经法院调解,金某也认识到了错误,删除了其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相关视频及不当言论,向徐某表示道歉,并赔偿徐某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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