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节课就上了5节,现在还有29节课没上,店家也联系不上。”6月5日,郑州的宋女士求助@都市接到办 给儿子办的私教课还没上完,体适能健身中心图书馆店就关门了,怎么都联系不上。门口贴告示说可以去汝河路店(二店)上课,可二店不仅距离较远,而且想要上课还需要续费。宋女士想不通,既然是一家店,为什么这么拿捏顾客呢?记者实地走访,从宋女士家到汝河路店打车需要30分钟左右,通勤时间较长。二店店长告诉记者,虽然都叫“体适能健身中心”,但两家店都是各自注册,两个老板,不是一家公司。郑州市体适能健身中心汝河路店店长:“就是一店和我们这个店是合作关系,是联名的。”律师认为,尽管两家健身房门店招牌相同,但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如果其中的一家门店注销,(注销门店)应当退还消费者剩余款项。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 付建:“如果二店强制消费者会员续费,属于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该条件可以认定为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提出拒绝续费,并要求关闭的门店承担违约责任”。#都市接到办热线03716573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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