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泉州,一个房东和租客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房东单方面取消合同,结果被判赔偿租客相应的装修损失。
房东单方解除合同
租客要求补偿装修损失
执行人员表示,被执行人陈某需要赔偿申请人16万元左右的装修款,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执法人员来到被执行人的家中,只有她的母亲在。
刘宇航
泉州鲤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跟被执行人有关的案外人,我们一般都是很善意地跟他示明情况,要求他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的联系方式或者下落;一些比较特殊的案外人,我们到实地调查遇到的这个当事人,有可能是财产的承继方,我们可以强制要求他,表明财产的来源,如果我们掌握证据已经转移在现场当事人名下,这个情况下,他就是协助执行义务人。
执行现场,被执行人的母亲向执行人员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
刘宇航
泉州鲤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我们重点是要现场拘传她的,如果有机会看到她,我们也是敦促她主动自觉地到法院来履行义务,如果不愿意不来的话,我们还有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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