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骑手未佩戴头盔 遭遇“开门杀”后成为植物人!赔偿怎么算?
如果在路边临时停车,推开车门前都应留意周边,谨防“开门杀”带来安全事故。近期,南通通州法院协调一起事故,司机开门时未留意路况,电瓶车骑手遭遇“开门杀”后变为植物人。据了解,汽车驾驶员张某某在通州某小区停车开门时未注意后方来人,导致未佩戴头盔驾驶电瓶车经过的季某摔倒后重伤致残,交警认定张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张某某购买的商业险仅50万元额度,并不能全部覆盖季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经法院一审和二审,最终判决张某某还需向季某赔偿60余万元。季某自事故发生后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而张某某虽申报了财产却一直未履行赔偿,季某的丈夫对张某某也心怀怨恨,不愿与之见面。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院进行了视频直播,查封张某某名下的拆迁安置房屋,扣押其机动车。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和拆迁安置房均年代久远,价值不高,房屋如果拍卖也可能流拍。如果片面地从强制执行角度处置被执行人的资产,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可能无法快速地兑现。事后,执行干警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最终,张某某表示已筹集到一笔款项。张某某在事故发生后也愧疚不已,法院直播后内心更加饱受煎熬。虽然经济困难,但仍然借遍亲朋好友,竭尽全力筹措款项弥补自身的过错。被执行人真心的悔过让申请人丈夫放下了怨恨,当即表示同意一次性处理并做出让步。最终,张某某当场一次性赔偿45万元,本起事故全部处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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