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家住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
鲁能公馆小区的业主
遇上了烦心事
原因是小区中
商品房和安置房之间
原先设置的一道铁栅栏被拆除了
双边业主对此各执一词
争执不下

一道栅栏隔开的“两种待遇”
是否妥当?
海都记者就此事件
进行了专门采访
家住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鲁能公馆的业主王女士向本报报料称,他们小区中的商品房和安置房之间原先设置的一道铁栅栏被拆除了,导致商品房业主和安置房业主之间产生了分歧和争议。“我们买房时,沙盘图上就有这道铁栅栏。如果铁栅栏被拆,担心以后会有安全隐患。而且商品房每平方米房价比安置房贵近1万元,这样有些不公平。”
“我们在拆迁安置时就被告知可享有小区所有的设施和服务。而且我们交的物业费价格和商品房是一样的。就因安置了一道铁栅栏,导致我们很难进入小区花园享受同等服务。”
鲁能公馆小区1号楼的业主江先生向记者表示,鲁能公馆的商品房于2017年2月交房销售。“我们买房时在沙盘上明确看到两边是分开的,而且当时的销售顾问也告诉我们,这里是用围栏隔开的,小区人员不会那么复杂。”江先生说。采访过程中,记者从居住在该小区内的另外一些商品房业主处了解到,此前,也有相关部门对该栅栏进行拆除,所给出的理由是这道铁栅栏属于违建。对此,有业主向记者表达了疑惑:小区里多处设有铁栅栏,但是为何只有隔开小区商品房和安置房的这道铁栅栏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予以拆除?而居住在10栋的拆迁安置房业主则告诉记者,他们安置入住时,曾被告知拥有享受小区内所有设施和服务的权利。此外,他们每月也缴纳着和商品房业主相同的物业费(每平方米3元),但就因为这道铁栅栏,他们要绕道进入小区花园才能享受同等服务。
海都君了解到,早在2020年9月,就已有市民在福州12345网站上反映了有关鲁能公馆小区内安置房与商品房的社区公共配套使用的相关问题,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当时作出答复称:该处围墙已拆除。
至今两年多时间过去,双方业主依旧还在为此争执不下。一位小区居民向记者表示:“这个栅栏在前两年就有被拆过两次了。”记者从鲁能公馆的开发商方面了解到,这道引起业主争议的铁栅栏是在安置房建设期间,出于安全原因而建造的。但是,这道铁栅栏当初并没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去年,这道铁栅栏也曾被有关部门要求拆除。鲁能地产负责人郑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发商方面将于近期重新向相关部门提交栅栏建设的相关审批材料,若审批通过,便可保留。同时,郑先生表示,安置房业主可向鲁能地产申请降低物业费。就该事件,记者向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国俊进行了采访咨询,康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有关相邻权的规定,此道栅栏面临未经审批问题,而两方业主又持相反立场,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优先调解解决,如果无法调解,可通过人民法院进行确认。此外,开发商的宣传有一定误导性,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并应当积极协调处理相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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