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南宁一水果批发商因为进口车厘子没有中文标签,被顾客要求索赔6万元的新闻。这两天,又有商家——一位销售新疆特产的商家曾先生反映,他也被顾客告上了法庭。
曾先生说,他从2014年就在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始经营这家新疆土特产店。去年10月13日,一位姓谢的顾客到他店里买了200瓶黑枸杞,每瓶单价25元,总价5000元。
今年1月3日,他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这名顾客起诉状上写着:涉案产品未标注配料表、包装上关于花青素的说明内容属于虚假宣传等问题,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法规,要求十倍赔偿。
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家 曾先生
花青素它的功效其实大家都是公认的,我们这个只是说明了一下,也没有是说夸大它的作用。这样的事情也是头一次碰到,把我们告了,我们作为一个小小的经营商家,5万块钱可不是说小数目。
让曾先生没想到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年1月30日,另外一名姓吴的顾客在他店里买了两盒鹿茸礼盒,总价值3300元。然而第二天,这名顾客也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状,以涉案鹿茸片属于动物的“角”切片,没有任何标签信息,没有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问题,违反了《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条,要求十倍赔偿,索赔金额33000元。这样一来,曾先生先后被不同的顾客要求索赔共计8万多元。
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家 曾先生
这个是职业打假人,还是普通的消费者,这个我是存在疑虑的。还有问了周边很多的朋友,的确很多也碰到这样的事情。所以说我也希望更多的个体户商家提高警惕,把自己的产品规范好,然后不要让人家知道有这种瑕疵再抓住这个把柄。
“职业打假”引争议
记者随后联系了购买黑枸杞的谢先生,对方表示不便接受采访。而购买鹿茸的吴先生向记者坦诚他就是“职业打假人”,已经累计打了1000多场官司。
吴先生
像我们吃的猪肉、牛肉一样必须要检疫,没有检疫合格都不能擅自出售的。所以说我就这两个违法事实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向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了举报。
无独有偶,从事茶叶生意的张先生也碰到了类似的情况。去年8月,一位姓苏的顾客在张先生店里购买了一箱生产日期是2008年的白茶,支付了13440元,随后这名顾客以产品生产日期早于国家标准发布日期,属于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且没有生产厂家等信息为由,要求十倍索赔。去年9月,这起案件已经审理完成,法院判决让原告购物款返还,原告退回涉案的产品,同时,法院不支持原告十倍赔偿的诉求。
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家 张先生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来退货,对于这方面标签有问题的事情,我们已经整理完毕了,市场监督部门也对我们做了相应的回访检查。
然而让张先生意外的是,就在前两天,他又收到了这位苏先生上诉法庭的传票,理由同样是认为张先生销售的这款白茶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涉嫌欺诈,要求赔偿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自己的产品被三番两次告上法庭,张先生也是很郁闷。为了证实自己的产品没有质量问题,张先生自掏腰包找了检验机构对这款白茶进行质量检验。
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家 张先生
我们作为经营者,我们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如果你买了我们的东西,吃坏了肚子或者是发现有问题,我们会完全负责到底。如果只是发现我们标签有问题或者是什么,你可以去市场监督部门,职能部门去举报我们,这是对市场大的环境是有良性促进,但是你没有做任何动作,直接就起诉我们10倍赔偿,我觉得这个是有牟利行为的。
记者也联系了两次将张先生告上法庭的苏先生,对方表示,他之前找过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是对方的答复他并不认可,因此才上告法庭。
苏先生
新茶他当老茶卖价值是不一样,价格差距很大,市场监管局的说这个产品瑕疵,不违法,那肯定不认可。这个法律依据很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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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职业打假”这个话题饱受争议,反对者认为,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为生,打假是为一己私利,不值得提倡;支持者则认为,不管是否以打假为生,只要能促进食品安全就行。今晚话题我们就想问问大家:您怎么看待“职业打假”?欢迎大伙留言说说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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