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人孙女士向我们介绍:慧园街4号老大楼204室,是自己名下的房产,目前已经被法院查封一年半之久,现在一家老小有家却不能回。
这时孙女士才意识到,原来Q房网推荐的这位徐先生并非购房人,而是和Q房网中介有合作的创优家房地产经纪公司。
今年3月5日该公司的徐先生表示他找到了新买家。
原来创优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徐先生将孙女士的房产以383万的价格谈妥了买家,溢价25万。
而根据合同约定,溢价部分将作为酬劳在买房人缴纳定金当天一次性支付给徐先生。
虽然签署了合同,但孙女士认为,溢价部分作为酬劳应该在收到首付款后再交给徐先生,只有这样自己的交易才更有保障。
但没想到,徐先生却以不愿支付劳务费用为由,将孙女士告上法庭,并保全了这套房产。后来法院将徐先生的诉求驳回,驳回理由为:案件涉嫌合同诈骗和经济犯罪,需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但孙女士的房产却由于被法院保全依然无法使用和交易。
没过多久,新买家又以房产无法过户为由,再次将孙女士告上法庭。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孙女士认为,自己两次被告上法院,导致这一切的原因都是Q房网当初胡乱介绍客户所致。
记者跟随孙女士来到了中山东路的Q房网总部。其法律顾问表示,事实并非孙女士所言。
Q房网法务表示与创优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是合作关系,帮助Q房网客户进行装修并高价代卖,之所以闹到如今这步田地,是孙女士不愿按照合同缴纳劳务费用。
而且,既然当初合同约定了劳务费用支付时间,孙女士就应该按照合同办事,针对这种明显的赖账行为,创优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徐先生只能将孙女士告上法院保全房产。
目前由于案件还在法院审理调查中
是否存在违法犯罪事实
孙女士的房子究竟何时能够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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