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有一家“老字号”诊所
场所隐蔽、接诊谨慎
期间两次更换执业地点
终于在市民的火眼金睛下
露出了“马脚”
此前,坪山区卫生监督所接到线索称坪山街道立北一巷某出租屋内有人涉嫌非法行医,执法人员当即前往现场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在屋内发现有牙科综合治疗机、无油空气压缩机、肾上腺素注射液、丁硼乳膏、牙具、牙模等器械和药品。
屋内有两名男子,通过询问,其中一位吴姓男子告诉执法员:该场所为另一名男子郑某的新店,此前郑某曾在老店给自己检查过牙齿,并做了拔牙和安假牙等治疗,当时收取了定金4000元。搬到该场所后,又继续为吴某开展牙科诊疗活动。
检查发现,场所内未见《营业执照》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随后,执法人员对郑某展开询问,其承认该场所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己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执法人员
注意,该场所并无任何医疗资质,郑某也不具备行医资格。因此,郑某为吴某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
郑某以上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没收相关药品器械一批;同时没收违法所得102840元,罚款人民币462780元的行政处罚。
非法行医的从业人员大多不具备相应资质,缺乏必要的医疗技术,行医场所、医疗设备和消毒隔离措施不符合卫生要求,且非法行医行为人常常使用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仅会延误患者疾病治疗,甚至会危害生命。
一旦发生医疗损害事件,非法行医人员往往溜之大吉,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非法行医场所的医疗废物处理不规范,存在较多隐患,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有重复使用嫌疑,极易造成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轻信“游医”“祖传秘方”等非法行医虚假宣传,不贪图所谓的价格优惠。如有看病需求,请一定到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合法医疗机构接受诊疗。
就诊时主动要求医生提供病历、处方笺、收据,非法行医场所一般不能提供这些资料。
居民不出租房屋给从事非法行医的机构、个人,不给违法分子提供非法行医场所。
发现非法行医行为,请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或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选择医疗机构时
务必留意该机构是否在明显位置
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以及治疗的医生是否取得了相关资质
案件来源:坪山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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