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南京市民魏先生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并导致对方受伤。交管部门认定,他负全责。魏先生咨询,保险公司不赔的误工费,他要赔吗?
据魏先生介绍,他除了购买机动车交强险之外,还购买了200万保额的商业保险。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赔偿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费用,但对方的误工费,保险公司没有全部理赔。
“对方提出的15000多元的误工费,其中6000元保险公司认为材料不齐全,不予理赔。受伤者就认为,保险公司不赔偿的误工费,应该由我来承担。对此,我认为不合理。”
(资料图片,与本案件无关)
就该案件,江苏德誉法钧律师事务所的尤滟涛律师认为,如果受害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不了相应的误工损失或其它损失,保险公司在根据保险合同拒赔后,魏先生作为侵权人,也有权予以拒赔,不需要个人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部分。
尤滟涛律师介绍,法律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是有标准的。
“首先,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其次,差额赔偿原则,比如:受害人为单位员工,他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此时的赔偿金额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最后,误工时间应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进行确定。”
就误工费赔偿的其它问题,尤滟涛表示,如果责任方购买的保险额度较低,发生的交通事故又较为严重,涉及多人伤亡,保额不足以支付赔偿时,超出的误工费或其它费用,由责任方(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受害人提供的证据材料齐全,保险公司仍然拒绝赔偿,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及其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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