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冀南新区南湖文苑小区业主宋会志求助,他用电卡去物业充值的时候,被限制一次只能充值10元,对他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
由于物业安全管理缺失,造成小区救援措施不到位,所以宋会志拒绝缴纳物业费,而物业为了催缴物业费,开始对他采取了限制购电的措施。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确实拒绝给宋会志电卡充值100元,只给他充值了10元。然而,随后来物业给电卡充值的其他业主,就一次充值了400元,这显然是在限制宋会志用电。根据我国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记者将问题反映给了邯郸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一方面,业主对小区物业的服务不满意,拒绝缴纳物业费会造成物业经营困难,还可能会造成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另一方面,物业采取限制居民用电的方式来催缴物业费,更是不合理,甚至涉嫌违法。对于此事,来听听评论员重阳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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