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说,他办理了所谓的“假离婚”,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如今“假离婚”可能会变成真离婚,他想要回房屋一半的产权,到底行不行呢?
居住在南岸区的李先生是一名货车司机,十多年前,李先生与第一任妻子离婚,儿子由李先生抚养,如今已经二十多岁。2016年,李先生与第二任妻子结婚,两人同样育有一子,今年六岁。李先生说,2020年,第二任妻子提出要办理所谓的“假离婚”。也就是说,办理离婚手续,并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之后二人还住在一起共同生活。
这套房屋是李先生与第二任妻子结婚后购买的,本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当时购房花了四十多万,如今的估价大约一百万。李先生认为,她是怕李先生的长子来争财产。李先生同意了第二任妻子的要求,在2020年12月,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上也约定,“房屋在离婚后归女方所有”。
办完了离婚手续,两人又在一起同居了一年多。李先生说,最近,两人不是冷战就是争吵。前几天,因为生活琐事大吵一架之后,女方随即带着小儿子离开,关闭了手机,失去了联系。采访中,记者也无法和女方取得联络,无法得知她对此事的说法。李先生之所以拨打630热线,是希望女方看到新闻后,给他一个明确的说法,到底还跟不跟他一起生活。
李先生想知道,如果女方去意已绝,不想跟他继续生活,那么李先生能否要回这套房屋一半的产权。对此,田小江律师表示,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女方所有,因此李先生现在想要回房屋一半的所有权,很难。
律师表示,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是儿戏,签字之前一定要考虑周全。对此,李先生很后悔,如今,即便假离婚弄成了真离婚,他也无可奈何。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郭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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