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南通镇廷宅村的几名村民反映,说他们在1996年承包了村里一个蔬菜种植基地。今年,村里突然通知他们,蔬菜基地要进行公开招标,这让大家都懵了。
种植地被拿去招标
种植户反映权益受损?
福州南通镇廷宅村几名村民表示,他们已在这个蔬菜基地种植了二十多年,如今得知这些土地要被拿来招标,种植户们感到担忧。
在8月15日,廷宅村民委员会印发的竞标规则上记者看到,竞标标的为廷宅村蔬菜基地。按照这些种植户的说法,他们并不知道这块地要拿来招标,那么他们是否有承包合同呢?
种植户
这块地原本是属于村集体,那时候是种柑橘,没人要,那我们几个人合起来,拿过来做,承包了15年。
种植户虽然一直强调他们有合同,但实际上现场记者多次询问,都拿不出来,只提供了一份《合伙承包廷宅蔬菜基地协议书》。
记者看到,这是1997年11月11日由南通镇法律服务所作为见证单位出具的协议书,里面内容为种植户内部间的权利与义务。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也找到了廷宅村村委。
土地承包权“过期”
需正规程序再招标
虽然廷宅村村主任确认有向这几户种植户承包一事,而且承包时间上都不一致,但目前都已过了承包期,所以这块种植基地村委收回去也是合理的。
从种植户的角度来说,目前投入的这些设施,加上种植了二十多年的土地,有些感情,如果还能继续种是再好不过,但这个诉求在村委看来却不可行,他们认为还是要合规对外招标。
村主任希望这些种植户能够理解,因为早年间这一部分的用地手续不规范,也导致了村集体资产的流失,村民权益的受损。
镇政府帮忙协调
尽量减少各方损失
对于村委会的解释,现场的种植户代表也表明了态度:一方面招标流程要合规,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他们退场带来的损失。
我的意见就是说你60亩的土地全部拿出来竞标,我也愿意投标。还有我的生产设备、种的菜,你在投标之前,你要跟我按照公家的赔款形式,跟我估个价。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协调此事,减少双方的损失,南通镇政府早前也已介入,负责的镇干部表示,补偿一事还需再进行研究,但他们会考虑到这些种植户的利益。
闽侯县南通镇驻廷宅村工作队
队长 陈钐
二十几户种植户都是种了二十几年,年龄也大了,不知道做什么,我们村里面尽量做工作,但是必须要把我们的地租收上来。我们也有给村民三个月时间,到2023年1月1日,然后你种的菜,该收成的收成了,然后清表清出来。
既然承包合同早已到期,村委收回土地也是合规之举,也希望这些种植户能够理解,同时尽快着手农作物的收成,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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