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了之后,
或多或少都会留下一些遗产。
这些遗产有没有人继承,
谁来继承,可能都很棘手。
当事人的家人被困扰了十多年,
最后它是怎么解决的呢?
家住禅城的何伯,因一辈子没有结婚,所以膝下无儿无女。年轻时,他买下了一处房产,但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去世多年。随着父母和唯一的姐姐也相继去世,何伯的亲属只剩下外甥。何伯离世后,这一处物业日后如何传承与处置,就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在过去,关于遗产继承问题,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何伯的外甥,并不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内,那么这一处房产则处于“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状态,应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直到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有了新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公证处公证员李才稳介绍,这使得被继承人的财产能在最大范围内在家族内部传承,减少了因遗产无人继承、无人受遗赠而收归国有或者集体组织所有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无其他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新法出台后,禅城公证处工作人员审查了何伯外甥提交的证据材料,为他们办理了受理手续,并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出具了公证书,解决了困扰他们多年的难题。
为了让群众少跑腿,禅城公证处还探索创新,与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区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合作,在全省率先推出“继承公证+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何伯的外甥在公证处领取继承公证书的同时也收到了新的不动产权证。
佛山市禅城区普法办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侄甥代位继承制度,间接实现了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效果,强化了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市民如有需求,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凭证、房屋产权证、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向禅城公证处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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