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见到了彭女士
她出示了自己的购物小票
小票显示
彭女士共在这家店购买了5件商品
共花费1455元钱
彭女士:7月23号晚上9点左右,我带着孩子来这家店购买衣服。我们拿去结账的时候,售货员就和我说,你现在已经买的东西算下来,大概是1300多元钱。如果满减活动,只能减100块钱。她说如果你再买一件衣服,满1500就能减200元钱。
彭女士:当时我是最后一个顾客,他们也在轧账,她说姐你快一点,我们也准备下班了。当时的那个售货员说,姐你快点嘛,这些东西都给你算好了,你快一点。我也没有仔细对单子就把钱付了。
彭女士:一个男孩子,店长,他给我算出来的,正确的是1355元钱。他就按照正常的满减,满1500减200,然后扫码减30元,一共减230元钱。他当时就拿出了100元钱现金说是退给我。
彭女士:我觉得他们的操作和手段很娴熟,我不是第一个被欺诈的消费者。
记者:您的诉求是什么呢?
彭女士: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首先退还我多收的金额,另外赔偿金额按照购买商品的三倍来赔偿我。
店铺店长 王先生:有这回事,我承认。因为我们店铺员工的操作失误,导致系统多收了她100元钱。
记者:你们都是系统收费,那为什么1500元钱进入系统后,不会自动减200元钱呢?
店铺店长 王先生:系统是有两个活动,她买的一个商品是单独的一个价格,在我们系统里是单独的一个活动,所以说这个商品没有录入到满减的这个活动里面。所以才没有减到额外的100块钱。
彭女士:我总共买的5件商品,买到第4样的时候,他们销售就说了,再买一样东西就减200了,那么我就马上挑了一件衣服,就这几分钟的时间你就把这个忘了?
店铺店长 王先生:这个我们做不到,你说的欺诈,我们不存在的。如果她确实觉得我们存在欺诈什么的,你可以到工商、市场监管去反映。我们这边也会派人去配合你处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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