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桂湖晋安府的业主陈女士向《维权超给力》报料称:开发商在今年4月底突然通知业主,不再为他们报销从市区往返晋安府的高速通行费。这一消息出来后,业主群炸锅了,他们认为,开发商不信守承诺。而开发商则表示,他们从未承诺过报销过路费的终止时间。
“开发商是单方面取消,理由是开通了331这趟公交,但是公交半个小时才一趟,而且公交一两年前就开了。”
陈女士说,因为交通不便,他们家平时主要靠两部私家车出行,一年的过路费加起来有六七千元,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虽然此前的过路费报销到账缓慢,但好歹不用自己支付,现在突然取消,业主们不能接受,他们希望开发商兑现当初的承诺,继续报销路费,直至北二通道开通。
“过路费一次是6块钱,往返是12块,我们两辆车一个月就要五六百,一年下来就要很多钱。而且我们很多家庭都是两部车。”
那么,开发商为何突然宣布取消为业主承担这笔过路费呢?987记者守明也联系了开发商融汇地产客服部。有关负责人原经理表示,当初向业主的口头承诺中并没提到承担过路费的终止期限,因此就不存在业主所说的报销要持续到北二通道通车。而且从2017年开始,开发商已经为业主承担了5年的过路费,每年需要支付150万元。现阶段,地产行业不景气,这笔费用对他们来说压力不小。
“而且现在也开通了公交车,北二通道明年五月通车,所以我们才会决定停止报销过路费。”
对于业主反映的之前过路费报销进展缓慢的问题,原经理承认确有此事。“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作为开发商,我们压力也很大,但我们也会上报公司,尽快陆续发放。”
那么,开发商的做法是否涉嫌违约呢?《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林表示,道路通车时间与过路费报销没有任何关系,关键是看开发商对业主承诺的报销时限如何约定,如果双方只是口头承诺,业主很难举证。
“开发商当初承诺的是报销到这条路修好为止?还是承诺支付到2019年预计的通车时间为止?”
五四北交通示意图
据了解,晋安府小区位于福州晋安区桂湖核心区,在建的北二通道起于晋安新店,连接贵安,止于连江城关,全程无红绿灯,不设收费站,整条路分晋安段与连江段。按照此前政府相关部门及建设单位回复,晋安段预计在明年5月建成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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